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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遇车祸,
赔偿问题争不休。
法官线上解烦忧,
应有赔偿追到手!
案情简介年3月6日,原告驾驶的电动车与被告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原告踝骨骨折。因损害赔偿问题,原、被告争论不休,原告将被告及被告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穆棱市法院。
“云调解”
主审法官张梅考虑到原告受伤行动不便,疫情期间当事人和工作人员外出做伤残鉴定有诸多风险,而且保险公司在哈尔滨,到当地参与开庭不便。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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