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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法院愿意怎么判就怎么判,我凭什么配合你们工作...”“签字?签什么字,我不会写字!...”电话那头的被告言语中透露着不耐烦,拒绝接受法院调解。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年6月,原告张某借给被告李某元,后来李某还了元后就将张某电话拉黑,多次拒绝张某的还钱请求,张某无奈到穆棱市人民法院请求诉前调解。
经法院调查,发现李某现在在共和乡打工,在跟李某电话沟通时就发生了最初的那一幕。考虑到李某拒不配合的态度,穆棱法院巡回办案组决定亲自去共和乡一趟,帮张某讨回欠款,顺便协助穆棱办案点进行案件执行和送达。
共和乡位置偏远,山路崎岖,给巡回办案组人员带来很多不便,办案组人员开着审判车、又转坐拖拉机,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跋涉,终于来到李某打工的村里。
面对眼前的法院人员,李某终于“怂了”。法官向李某详细解释了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并陈明利害关系,李某最终答应进行调解,巡回办案组直接将法庭设在村民家中,来了一场现场公开开庭,不仅成功让张某拿回欠款,还给村民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法官提示
法官提示:自然人借款一定要保留好证据,以防对方赖账不还,同时起诉时要提供明确的被告住址,方便法院送达工作。
文章/付一思
编辑/金宇辉
原标题:《欠款人猫着咋办,巡回办案组直接“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