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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保护野生动物,黑龙江省林区公安一直在行动!
近日,一只受伤的丘鹬自己“来到”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穆棱分局莲河派出所求救,民警们成功救助了它。
10月1日上午,穆棱分局莲河派出所民警结束早巡逻后,在派出所门前发现一只翅膀严重受伤的大鸟,蹲在角落里紧张地看着民警,小眼神楚楚可怜。
民警赶紧给它进行简单的包扎消毒,马上联系了牡丹江市野生动物救助保护中心,通过了解得知此鸟名为丘鹬,栖息于阔叶林和混交林中,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为了让这只丘鹬得到更专业的救治,民警驱车将它送往救助保护中心。
救助中心专家表示,多亏了民警前期的包扎消毒并快速送往救助站,才使这只丘鹬的治疗效果最大化,要不然它可能会失去飞行能力。
目前,受伤的丘鹬经过手术治疗已无大碍,正在保护中心接受治疗,待其完全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沾河是黑龙江一级支流逊别拉河的主要支流,发源于小兴安岭顶端的汤元山,全长公里,按照有关规定,常年禁渔禁猎。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承担着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内沾河支流的水域生态保护任务。分局以加强水域巡护、强化打击为抓手,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严打严防,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10月2日,森侦大队民警巡逻至北营林场时,发现王某家中有60余只林蛙,在询问王某林蛙来源时,民警从其闪烁的言辞和心虚的眼神中发现事有蹊跷。通过进一步询问,王某交代其与邻居郜某想弄些林蛙“打牙祭”,二人便偷偷在杜鲁河的支流中下地笼非法捕猎林蛙,没想到林蛙刚到家,就被民警发现了。经审讯,王某、郜某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随着沾河分局民警入户普法宣传,宣讲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不断加大,10月5日,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居民孟某主动到分局森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其前不久为满足口腹之欲,在流经沾中林场88林班的河流中下了“汗梁子”,用此工具非法捕猎林蛙30余只。迫于公安机关凌厉的打击攻势,孟某为求宽大处理,主动自首。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并固定证据。经侦查,孟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十月以来,沾河分局共破获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清理河道余公里,销毁地笼40余个,放生鱼类近斤。
狍子是东北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蠢萌蠢萌的狍子人送外号“傻狍子”,是大家熟知的“东北神兽”。狍子又称矮鹿、野羊,已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它身披草黄色“外衣”,尾根下“戴”有白毛,它有着呆萌的外表,傻乎乎的性格,连屁股都是“爱你”的形状。
10月7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方正分局民警在响河林场巡查途中,听到“吱吱”的痛苦呻吟声,这引起了民警注意,拨开晃动的树枝,意外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袍子,被偷猎者的钢丝套给勒住,瘫倒在小树旁。该袍子精神萎靡、无法行走。如果不及时救助,可能面临生命危险。
民警在现场看到,小狍子被钢丝套勒住了身体,肉眼可见腰部受伤较深,无法行动,断裂的钢丝猎套还死死缠绕在狍子的腿上。为减轻狍子的疼痛,民警们小心翼翼的拆解钢丝套,忙活好一阵,钢丝套终于被解了下来,随后民警对小狍子的全身进行检查,幸运的是小狍子的其它部位并没有受伤。
为了防止狍子伤势恶化,三名民警温柔地抚摸和按摩,安抚小狍子的情绪,把受伤的小狍子送到了方正林区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狍子伤势较重,需要治疗一段时间,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目前,造成狍子受伤的钢套已被收缴,钢套来源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下一步,民警将对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和集群活动区开展反复巡护巡查,做到重点季节全覆盖、日常巡查无死角,形成严密有效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网络。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2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捕猎野生动物达到20只(含20只)以上的,就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