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拐医院通知牡丹江市三年处理这样的

东北网9月12日讯网络谣言由于真伪难辨、蛊惑性强,容易带来严重社会问题,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政局失稳。记者从牡丹江市公安局获悉,近三年,牡丹江市公安机关共打击涉及公共安全、交通事故等各类网络谣言33起,行政拘留16人,教育训诫26人。

看看这些谣言,是不是很眼熟呢?

1.5岁孩子在双语幼儿园附近被人拐走!

2.家长转疯了!有人拿元让小学生上车带路!

3.妇幼保健院紧急通知。

5.哈尔滨夫妻因帮别人砍价双双跳楼。

6.网传牡丹江江南一小区母女坠楼。

7.我市江南发生抢孩子事件。

8.医院一人因H7N9死亡。

9.一医院急寻家人。

10.大润发管道脱落砸车事件。

11.交警从明天开始大检查,所有不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一律罚款。

12.新华路一饭店发生煤气罐爆燃造成重大伤亡。

13.李先生牛肉面饭店里上演“全武行”,造成一死三伤。

14.绥芬河发生陌生人入室抢劫案。

15.牡丹江市穆棱县六中五人参与打架把人打死。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步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256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