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至13日,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民办实事的相关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购药安全,穆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部分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回流药”等违法行为开展了“保障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回流药”是指行为人为了套现,用医保、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然后销售给非法回收的人,再次销售给药店、诊所,而后销售给顾客的药品。因“回流药”质量难以保证,用药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得不到保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针对前期穆棱市辖区部分药店存在的违法购进“回流药”行为,我院向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药品行业排查整治。
专项监督中,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对穆棱市辖区药店开展了拉网式监督检查。通过调查发现,“回流药”的问题已经有了根本性的整治,但是发现部分药店不同程度存在84消毒液与药品混放、销售人员上岗未进行培训、中药计量工具未定期进行检定、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就药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我院将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及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居民用药安全。
作者/来源:穆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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